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22年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相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督导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37号)要求,扎实开展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工程建设领域乱点乱象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现将《西安市2022年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落实。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谷智 电话:88668291 邮箱:xazjj_jgcsh@xa.gov.cn )
西安市2022年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坚决整治行业乱象,确保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和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建筑市场督导整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137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密切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要求,加强全市建筑市场乱象整治,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底,重点对工程建设领域未批先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行业乱象,在全市集中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行动,对建筑市场乱象进行彻底排查和坚决整治,不断提升建筑市场营商环境,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三、检查内容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对辖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被纳入重点监督、近两年动态考核不合格、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挂证”行为整改不力、疫情防控管理不严、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分为九个方面:1.招投标方面问题;2.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问题;3.未批先建、违法违规施工问题;4.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5.实名制管理问题;6.专业技术人员“挂证”问题;7.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信息问题;8.项目现场管理问题;9.疫情防控管理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9月10日):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内容,依据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等文件要求认真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并结合管理漏洞,规范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长效机制。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组织、督导相关企业和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及时了解掌握存在的问题。
(二)全面排查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严格按照检查内容有计划地对属地项目进行全覆盖排查,要深入项目、深入企业,重点检查有投诉和举报的企业和项目。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相关企业和项目限时整改、及时复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并计入信用评价系统。
(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日-11月15日):市住建局在全市范围随机抽取20个工程项目,针对九个方面重点检查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对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住建局建筑市场整治实施方案制定和执行情况、台账建立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按要求上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开发区住建局进行重点督导,并在全市范围通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和项目,按要求下发执法建议书,并记入信用评价系统;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出西安市场。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6日-11月30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对辖区内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梳理,总结整治效果和先进经验,形成书面报告于2022年11月25日前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对重点突出问题进行分析,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和建议,从根源上治理建筑市场乱点乱象,净化市场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落实。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整治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杜绝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统筹协调,立即行动,细化落实,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依法依规清理出西安市场,共同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强化组织分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将整治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迅速动员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指定专人作为本次行动联络人,于2022年9月2日前将《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络人联系表》(附件1)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要按照相关要求汇总属地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于2022年9月28日前将《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台账》(附件3)报送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处。
附件:1.《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联络人联系表》
2.《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
3.《西安市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问题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