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通知,提出了“十四五” 时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行动和保障措施,以指导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
《规划》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持续加大,在城市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的同时,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瓶颈。
根据《规划》,“十四五”时期将以建设高质量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打通城市建设管理“最后一 公里”,保障居民享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体系。
计划到2025年,城市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 超大特大城市“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大中城市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升,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
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规划》强调,“十四五”时期将把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城市智慧化转型发展等作为重点任务。在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能力的同时,还将促进形成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新格局,并强化城市群都市圈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推动城市绿色低碳发展。
与此同时,《规划》还明确提出,把推进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系统化建设、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系统、强化停车设施建设改造等内容,列为重大行动。
为促进《“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在保障措施方面,住建部和发改委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如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