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协同创新 江苏发力点在哪里
5月30日10时,C3816次动车组列车从上海站始发,沿着京沪、通沪铁路,跨越长江,驶向南通方向。通沪铁路赵甸至黄渡段开通运营后,有利于完善长三角地区铁路网布局和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使江苏苏州所辖张家港、常熟和太仓三市同时接入长三角铁路网,也让南通至上海间铁路出行径路“曲线变直线”。在极大方便群众出行的同时,更增强了上海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长三角城市群,正随着交通的便利越来越“同城化”。4月1日,江苏省政府举行《〈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明确全省落地落实的重点任务、重要事项、重大政策共60条。“任务书”和“路线图”的确立,让这座定位于“长三角的江苏”的科教大省在做强特色上发力,力争建成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为长三角协同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一体化”从示范区起步
5月13日上午,原苏州石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股东干晨亮到吴江区行政审批局长三角示范区服务专窗递交了公司迁移变更材料。下午,代理人就在上海市青浦市场监管局领到了上海石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这是吴江发出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企业跨省迁移首单。
“原本以为公司迁到上海要跑很多部门、递交很多材料,没想到在长三角服务专窗一天就办成了,真正感觉到长三角现在是一家了。”干晨亮说。
同处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吴江、青浦、嘉善,在推动政务服务“一体化”方面先行先试,通过三地联动协同,实现了“只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一天办结”。目前,三地已梳理出资质、企业经营许可等方面的73项共有事项,确保在年底实现互认,提速示范区“一网通办”。
示范区两区一县地缘相近、人文相亲,从基础设施到公共服务,从政务改革到协同治水,一体化渗透进示范区建设的方方面面。
“吴江与青浦、嘉兴、湖州有交界河道40多条、交界湖泊10多个。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的提出,我们先后与上海、浙江等地建立联合河长制度,初步形成了治水一体化格局。”吴江区水务局局长胡明忠表示,接下来,区水务局还将以联合河长制为切入点,积极与青浦、嘉善强化对接,推进示范区生活污水治理、河湖清淤疏浚、河湖岸线贯通等联合治理项目落地,形成可复制借鉴的制度创新,为示范区建设提供制度参考。
产业创新融合度不断加深
科技创新要素在长三角区域有序灵活流动,使得长三角各城市产业创新的融合度不断加深。
一座新城,如何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由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与苏州市相城区政府合作共建的长三角先进材料研究院走出了“政产学研”新模式,成为苏州高铁新城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引路人。研究院副院长程晓农介绍,研究院为企业提供从材料设计、制备到检测的公共服务,通过打造公共开放的共享创新平台,为企业提供先进的共性技术,不仅助力现有产业升级,更吸引高端研发机构、企业入驻,这是更具核心竞争力的产业生态。
短短1年多时间,该院已累计建设16家专业研究所、企业联合创新中心17家。研究院还在筹建先进材料产业联合会,集聚创新资源,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一体化。
如何使长三角科技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上海毗邻的昆山打破多重政策壁垒,于2018年年底首推“沪昆通用通兑科技创新券”,昆山企业可购买上海科技服务资源,上海服务机构可直接在当地兑现昆山财政扶持资金。截至今年5月底,昆山共发放科技创新券570万元。有专家评价,昆山—上海科技创新券打破了创新券通用通兑的政策壁垒,让企业接触到更多高端科研设备和高新技术,既降低了中小微企业和公众创新创业成本,也促进了长三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为协同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江苏从产业创新、基础设施、区域市场、绿色发展、公共服务、省内全域“六个一体化”入手,率先探索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和路径模式,努力建成发展强劲活跃的增长极。
江苏之长,主要在于制造业发达、科教资源丰富、开放程度高。“我们一直在考虑怎样才能做强特色,更充分释放能量,最大限度为长三角一体化拉长长板、贡献优势。”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说,江苏要围绕自主可控,突出高端引领,强化原始创新,更高层次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为长三角协同创新提供有力保障。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江苏既要干好“自己的事”,还要做好“身边的事”,在绿色发展、公共服务上协同推进、一体发展。
作为中国经济贡献强度最高的地区之一,长三角承受着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物高排放困扰。“水质不达标,上游赔钱给下游;水质达标了,下游补偿给上游。”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介绍,江苏与安徽在滁河陈浅断面实施跨省横向补偿机制。去年,陈浅断面上游来水水质达到Ⅲ类水标准,江苏将给上游的安徽补偿2000万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提出,将在太湖流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建立淮河流域洪泽湖生态补偿机制。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加快,劳动者跨区域流动就业现象日益频繁,社保能否实现关系顺畅转移、待遇享受无缝衔接,关系劳动者切实利益。江苏省人社厅副厅长张宏伟介绍,江苏人社部门将牵头会同上海、浙江、安徽人社部门,研究制定长三角地区失业保险合作协议,对劳动者参保转移接续、待遇核定享受等方面统一政策口径、服务事项和经办流程,形成制度化工作保障。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