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各建设施工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现将西安市建设工程(雁塔)优质工程评价办法,附件2第2项第(六)条申报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工程;暂调整为申报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第(七)条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其他单体公共建筑工程,工程规模达不到要求,但有特殊影响或纪念意义的均可纳入西安市建设工程(雁塔)优质工程评价范围。
除上述调整外,原通知中关于2025年度西安市建设工程(雁塔)优质工程评价工作的其他要求、评价标准、申报流程等均保持不变。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原通知及本补充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参评工作。申报表格请登陆西安建筑业协会网站(www.xianjzyxh.org)下载专区下载。申报时间截止2025年3月31日。
联 系 人:陈昱
电 话:83261819 18792709221
地 址:西安市安东街 110 号(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院内)1 号楼 202 室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25年3月18日
西建协发〔2025〕11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西安市建设工程(雁塔)优质工程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