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开挖路面施工要罚30万?西安通报12起施工围挡执法典型案例
12月21日,西安市城管执法总队召开本月例行媒体通报会,会上对12起施工围挡执法典型案例进行了现场通报。
案例1 沿街施工项目无围挡 被罚5000元
9月1日,新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华清路某建设项目东南角施工中未按照规定设置围挡。依照相关规定,经案件审议,作出5000元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立即进行了整改并自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2 为图方便施工中拆除围挡 被罚1万元
11月12日,新城区城管执法人员在夜间巡查时,发现幸福中路幸福林带某工区未设置符合技术规范的围挡设施。
依照相关规定,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并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自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经整改,施工方严格按照“5+1”围挡格式进行了恢复,在工地现场设置的500多米长的围挡上,喷绘了包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喜迎十四运等内容的宣传图画。张贴公益广告后,围挡既美化了施工环境,又能让市民学习迎十四运知识。该施工单位现场严格按照文明施工标准清洗运输车辆,对路面洒水降尘,确保了道路整洁。
案例3 电力施工围挡未挂许可证 处罚2万元
11月29日上午,莲湖区城管局市政科道路巡查人员在辖区桃园南路与西市北路路口巡查时发现,西安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新大陆110kv输电线路项目,围挡未按照规定悬挂工程铭牌、道路占用许可证。依照相关规定对其处罚2万元。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并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4 擅挖道路105平方米 顶格处罚30万元
11月29日,莲湖区城管局市政科道路巡查人员在桃园南路发现,一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桃园南路(丰庆路至南二环)架空线落地项目,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挖掘东侧人行道、自行车道,损坏道路面积105平方米。
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后要求限期整改,工地行为违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顶格处罚304762.5元。先后向其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2月9日送达《失信信息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履行罚款,案件执行完毕。据了解,莲湖城管执法部门将此案例作为典型案例,向各工地通报,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案例5 房地产施工未设公示牌 处罚2000元
10月28日,高新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龙湖天钜)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和施工公示牌。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行政相对人违反《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1月23日,执法人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20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6 围挡期间停工围而不建 处罚1万元
10月28日,高新城管支队执法人员日常巡查时发现,西安一通信有限公司在高新二路围挡施工期间违规停工,围而不建。
在完成调查询问后,执法人员对其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依据《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拟对该公司处1万元罚款。11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履行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7 地铁4号线维保施工 围大建小 处罚1000元
12月1日,曲江新区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公田一路地铁4号线维保施工中未按规定围挡,属于围大建小。
经调查,执法人员认定行政相对人违反《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依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8 新开门南路市政项目 污染道路 处罚1000元
12月3日,曲江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新开门南路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围挡,出入口污水流溢至城市道路,造成污染。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项目负责人组织清理现场污水,并联系洒水车冲洗路面。
经调查,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整改,并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相对人自觉履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9 凤城二路热网工程 污水流溢 处罚3000元
11月24日,经开区城管支队执法人员巡查至凤城二路与凤祥路十字附近发现,该路段汽改水热网工程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设置围挡,污水横流,污染路面。
经调查,行政相对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决定处以3000元罚款,并责成立即整改。12月7日,执法人员向违法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自行缴纳罚款,该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10 市政工程占道施工 挖断电缆 处罚2万元
12月初,西安市某市政工程公司在东二环中石化加油站南侧施工中,未办理审批手续,擅自开挖并未进行围挡施工,施工中挖断电缆,距施工点不远的另一该公司的施工项目也未按规定张贴施工铭牌和挖占手续。
经调查,行政相对人违反《西安市市政工程建设设施管理条例》,属于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法施工,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并立即整改,作出行政处罚2万元的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自行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11 地铁施工擅占绿地 处罚12.6万元
11月10日,执法人员在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检查中发现,西二环与昆明路十字西北角地铁5号线施工围挡内存在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违法行为。
经查,该处工地占用城市绿地,但未办理许可手续,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并立即整改。12月1日,依据《西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对行政相对人未经许可擅自占用城市绿地90平方米、占用时间70天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人民币12.6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恢复城市绿地。12月9日,执法人员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行缴纳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案例12 围挡未悬挂许可证 处罚2万元
11月12日,执法人员在占道施工围挡专项检查中发现,昆明路1-4号桥立交工程施工围挡,未按规定悬挂占用许可证,且防护设施不全。
经查,该处工地违反了《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并立即整改。11月20日,经案审会议研究,依法对行政相对人处2万元处罚,责令限期整改。12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相对人自行缴纳了罚款,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三秦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