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督导检查
按照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责任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抓好全市住建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地,8月30日至10月底,市住建局按照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部署安排,采取“督政督企+邀请专家+视频跟拍”等方式,对全市21个区县(开发区)住建部门、在建房屋建筑项目以及轨道交通项目(涉及26个标段,55个项目)开展“四不两直”随机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属地住建管理部门“百日行动”工作开展以及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项目危大工程管控、高坠、有限空间、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安全措施落地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风险,强化安全生产事前问责机制,综合运用视频曝光、挂牌督办、顶格查处、警示培训、信用惩处、约谈提醒等手段,从严惩处,保持高压态势,动真格、见实效,确保安全措施落细落地。
8月30日至9月2日,督导组对地铁8号线三标段1、2、5分部,地铁十五号线四标段1、2分部,地铁十五号线三标段1、2分部,地铁十五号线二标段2分部,地铁二号线二期一、二标段,地铁8号线一标段1、2分部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作业人员未能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防汛物资储备不足、有限空间危险源识别不到位、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不到位等128条安全隐患。
督导组要求:一是市轨道集团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相关文件精神,针对督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全方位不留死角、全面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清零销号,全面彻底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在建轨道交通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带班制度,落实有限空间、临时用电、防汛等安全管控措施,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控,规范施工现场作业行为;三是相关施工总包管理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在位,确保安全措施落实落地,牢牢守住安全底线,确保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稳定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