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01 浏览量:295
近日,财政部、住建部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通知》指出: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